(中央社记者曹亚沿新北2日电)议员今天指新北警察加班时数未休毕达3503人,累积未休天数更破1.5万天,长期高压过劳,要求落实实质补偿;新北警察局表示,目前以补休优先,若无法2年内补休则核实发给加班费。民进党新北市议员黄淑君今天指出,根据114年新北市警察局加班(超勤)时数调查,有3503名员警超勤时数无法休毕,累积未休天数更高达1万5124天;其中以三重分局308人未休毕、累积达1759天居冠,每人平均未休天数5.7天;而金山分局与刑事警察大队的人均未休天数也高达5.5天。黄淑君说,这些数字背后是基层员警牺牲陪伴家人与休息的时间,默默为新北治安付出的血汗证明,且依据公务人员保障法规定,114年的超勤补休期限最多2年,但在警力吃紧、勤务繁重情形下,基层根本「看得到假、却请不到假」。黄淑君呼吁应落实实质补偿,届期未休毕者应无条件发给加班费,市府也应提早编列「未休毕加班费」结算预算,不可因经费不足而以「行政奖励」强迫基层吞下;此外,可向中央反映后新北先行,取消超勤时数上限,提高基层超勤时薪,每季公开各分局未休假数据,主动介入协助高时数单位。新北市警察局回应,目前超时服勤是以「补休优先」为原则,若无法在2年内补休者,则核实发给加班费,或依内政部警政署函释办理叙奖。据统计,新北员警112年未休毕时数部分,已于今年1月核实发给加班费共新台币757万元。警察局表示,新北人口数404万居全国之冠,汽机车数量高达338万辆,员警勤务负荷繁重,警局向来将员警工时保障与身心健康列为首要考量,将持续落实「补休优先」、「加班费核实发给」及「办理叙奖」等补偿原则,确保员警权益获实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