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陈重文涉嫌图利案,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判刑合计9年,目前由高院审理中。台智光董事长李庆煌在审理期间涉嫌做伪证,遭北院移送侦办。北检今天依伪证罪起诉李庆煌。 根据判决,陈重文成立立锜云端公司,涉嫌利用议员职权施压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台智光公司向立锜云端公司采购监视器设备,图利立锜云端公司新台币308万9700元及康立锜61万845元;陈重文又伪造他人签名,虚增立锜云端公司与立展公司资本,侵占国亨公司款项。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间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刑法伪造文书、业务侵占、违反公司法商业会计法等罪,判处陈重文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应运行有期徒刑8年6月,褫夺公权6年;另得易科罚金部分,应运行有期徒刑6月。 台北地检署调查,陈重文于112年4月间邀请台智光董事长李庆煌、顾问陈丰源到办公室,引荐李庆煌认识康立锜,康立锜向李庆煌自我介绍,表达希望成为台智光公司的供应商,并向李庆煌递交名片。 不过,北院于113年10月1日审理陈重文案、传唤李庆煌作证时,面对检察官询问,李庆煌当庭否认见过康立锜等语。北院事后向北检告发李庆煌涉嫌刑法伪证罪。 检察官侦办后指出,陈重文在图利案中出面引荐康立锜与李庆煌认识、交换名片、表达合作意愿,利用市议员身分影响力撮合厂商合作,再由李庆煌代表台智光核决向立锜云端公司采购北市府公托监视器案设备,完成违反利益冲突禁止的利益输送交易架构,李庆煌的证述核属于案情有重要关系事项。 检察官认为,李庆煌在法庭具结而作虚伪证述,足以影响法院对陈重文、康立锜对图利罪的判断,李庆煌所为涉犯刑法第168条伪证罪嫌,今天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