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预告,新的「物品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预定民国116年1月1日起实施。 环境部环境资源循环署发布新闻稿,近年来在全民配合下,电子产品整体回收成效显著提高,为了持续畅通回收处理管道,稳定回收基金的正常运作,修正电子电器物品类及信息物品类包括27吋以下液晶电视机、显示器、可携式电脑的笔记型电脑及平板电脑、主板、硬式磁盘机、机壳、电源器等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 根据环境部公告的草案,以显示器为例,主板与硬式磁盘机的回收处理费,目前都是每台新台币47.6元(绿色费率每台45.3元,116年起都提高为每台59元(绿色费率部分,环保标章物品为每台56元、合规塑料再生料物品为每台51元) 。 而笔记型电脑分3阶段及平板电脑分2阶段调整费率,例如笔记型电脑的回收处理目前是每台39元(绿色费率为每台37元),116年起提高为每台91元(绿色费率部分,环保标章物品为每台87元、合规塑料再生料物品为每台78元,117年起再提高为每台107元(绿色费率部分,环保标章物品为每台102元、合规塑料再生料物品为每台91元,118年起提高至每台123元(绿色费率部分,环保标章物品为每台117元、合规塑料再生料物品为每台105元)。 另为加速引导业者使用循环物料产制循环电子产品,减少原生物料的使用,环境部在草案中,针对合规塑料再生料物品(于产品中添加25%塑料再生料并经审查确认者)提高绿色费率优惠折数,从95折调整为约85折,借由经济诱因提升资源有效永续循环利用,原既有已实施的环保标章产品则持续享有征收费率95折的优惠。(编辑:林恕晖)1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