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出,不健康饮食为造成慢性非传染性疾病(NCDs)之重要危险因子之一。依据国民营养调查结果,18岁以上成人中约63%钠摄取量超过建议标准,另有17.3%游离糖摄取占总热量比例逾10%。 为助消费者更直观理解营养信息、做出健康选择,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与国民健康署搜集国内外实证数据及政策经验,并参考市售包装食品营养标示抽样调查结果,今天公布营养信息「红黄绿」标示指引草案。 卫福部食药署组长许朝凯今天接受媒体电访说明,此指引是提供业者自愿性标示,以让民众选购食品时能一目了然,加上现在民众健康意识擡头,盼利用市场机制,通过政策引导,让业者更愿意设计符合绿标的食品。今天公告草案后,预计今年下半年就可以正式推出。 虽为自愿性标示,但仍不能乱标。许朝凯说,若在食品上有红黄绿标示,却不符合公告指引,恐将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有标示易生误解等问题,依法可罚新台币4万到400万元。 对于糖、钠及饱和脂肪含量的「红黄绿」标准,卫福部国健署社区健康组科长秦义华说明,历经超过半年、至少4次专家会议,参考台湾民众饮食习惯与世卫组织建议糖、钠及饱和脂肪含量等摄取量,才完成草拟。 至于外界担忧诱因不足,恐沦为空有红绿标示,却无业者、民众响应,未来是否可用「健康币」换绿灯食品,秦义华说,目前暂无讨论,相信民众已有健康饮食识能,希望更准确找出健康产品,业者会有意愿加入。 食药署表示,目前草拟食品正面营养信息标示指引,将以每100公克(固体)或每100毫升(液体)为标示基准,针对糖、钠及饱和脂肪3项营养素分级标示。 原则为,第1,糖、钠及饱和脂肪含量低于以下范围时,得标示为绿色:(1) 固体食品(每100公克):糖5公克、钠120毫克、饱和脂肪1.5公克。(2) 液体食品(每100毫升):糖2.5公克、钠120毫克、饱和脂肪0.75公克。 第2,糖、钠及饱和脂肪含量超过以下范围时,标示为红色:(1) 固体食品(每100公克):糖15公克、钠500毫克、饱和脂肪4.5公克。(2) 液体食品(每100毫升):糖7.5公克、钠250毫克、饱和脂肪2.25公克。 第3,糖、钠及饱和脂肪含量介于两者之间时,标示为黄色。(编辑:陈清芳)1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