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开庭,陈父出庭时准备声明稿,他表示,会提起上诉,原因很简单,就是判太轻了,他认为一审没有公平正义,因为只判10年太轻了。 陈父认为,虽然这是一起酒驾案件,但本质是肇事者的行为,是在走一条必然会残害他人的路。长期无照驾驶、危险驾驶,是连上路的资格都没有,但肇事者却开大型休旅车在马路上超速行驶、连续闯红灯,宛如开着一台杀人机器在路上横冲直撞。 陈父说,就在他儿子案件一审判决出来后,相隔仅仅5天,台南又发生酒驾致死案件,他对受害者和家属感到哀伤,也愤怒为什么这样的悲剧持续上演。 陈父主张,酒驾行为一再造成伤害、夺走生命,台湾司法判决的惩戒无法带来吓阻作用是一大原因。期待司法实现公平正义,让肇事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台湾社会能免除酒驾肇事的恐惧。 全案今天辩结,合议庭最后声明,二审将于28日上午10时宣判。 依据检方起诉书,23岁吴男于民国114年3月8日凌晨0时46分,与友人聚会饮酒后,于同日凌晨3时44分无照驾驶小客车,行经台中西屯区黎明路三段与凯旋路口时闯越红灯,撞上陈姓男大生骑乘的机车,吴男肇事后逃逸、未报案。 陈男倒地后,受有头部外伤合并颅内出血、颅骨骨折、颈椎骨折、腹腔内出血等伤害,送医后伤重不治;警方获报当天清晨5时多,循线查获吴男,他经呼气酒测值每公升达0.37毫克,检方侦办后依酒驾致死与肇事逃逸罪嫌起诉。 台中地院国民法官法庭去年12月间一审宣判,吴男酒驾致人于死部分判刑9年、肇事逃逸部分判5年,合并应运行10年徒刑。案经死者家属上诉后,由台中高分院审理。(编辑:龙柏安)1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