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内部分商店持续出现市府指定垃圾袋缺货或供不应求的情况。 因此,我们延长了已针对「可燃垃圾」实施的临时措施,并添加「不可燃垃圾」作为适用对象。若无法取得市府指定垃圾袋,市民可使用内容物可见的透明或半透明塑料袋(包含乙烯袋)来进行垃圾投放。 为了让更多市民能购买到指定垃圾袋,请大家配合,避免过度购买或囤积。感谢您的理解与协助。 ## 实施期间 - 可燃垃圾:自4月29日(周三)起至6月30日(周二)止【延长】 - 不可燃垃圾:自5月20日(周三)起至6月30日(周二)止【添加】 ## 可使用的垃圾袋 - 内容物可见的透明或半透明塑料袋(容量45公升以内)。 ※半透明标准:将报纸放入袋中,从袋外仍可辨识文本程度。 - 市府指定垃圾袋(可继续使用)。 ## 不可使用的垃圾袋范例 - 市府指定的事业用垃圾袋 - 内容物不可见的黑色等不透明塑料袋 - 其他行政区的指定垃圾袋 - 纸箱、纸袋等 ※不可将「可燃垃圾」与「不可燃垃圾」混装在同一个袋子内,亦不可交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