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个(※1)专注于公共诉讼支持的网络平台 CALL4(营运单位:认定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 CALL4,共同代表理事:谷口太规、丸山央里絵)将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起,开始支持「【大川原化工机事件】追究法官责任」诉讼。 在大川原化工机事件中遭不当逮捕与拘留的前顾问相嶋静夫先生,在长达约 11 个月的时间里被剥夺自由,并在未获准保释的情况下离世。尽管事后已认定侦查机关具有违法性,但当初核发针对静夫先生的逮捕令与拘留令,并持续做出不予保释裁定的责任者,正是法官们。 本诉讼旨在通过追究相关 37 名法官裁定的违法性,期能让日本刑事司法重拾法治,并为「人质司法」划下句点。 ※1 根据 2019 年 9 月针对日本国内「专注于公共诉讼支持的网络支持平台」所进行的律师见解等内部调查结果。 诉讼内容 曾任大川原化工机股份有限公司干部的相嶋静夫先生,因被指控未经经济产业省许可出口喷雾干燥机(将液体制成粉末的机械),而以违反外汇法为由遭到逮捕。结果证明,相嶋先生等人是清白的,且该嫌疑亦毫无根据,此点已在针对侦查机关的国家赔偿请求诉讼中获得确定。 在该诉讼中,侦查机关请求逮捕令、请求拘留令以及提起公诉等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然而,法官们的法律责任却未受到追究。 静夫先生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被捕,并自 3 月 13 日起开始拘留。 辩护律师曾针对拘留提出准抗告,并在起诉后多次申请保释。然而,法官们始终不予保释,并持续认定其有相当的犯罪嫌疑,且认为静夫先生有湮灭证据或逃亡之虞。 同年 10 月,静夫先生被诊断出患有胃癌。辩护律师以需要立即接受精密检查为由申请保释。然而,法官仍认定即便静夫先生患有胃癌,仍有湮灭证据或逃亡的可能性,因此拒绝保释。 最终,静夫先生直到 2021 年 2 月 7 日去世为止,始终未获准保释。 本诉讼旨在追究那些本应依据良心进行独立判断的法官,在面对侦查机关的不当应对时,不仅未加以制止,反而持续追认其要求之责任。 本诉讼主张,针对相嶋静夫先生核发逮捕令的法官、核发拘留令的法官,以及拒绝保释请求的法官,总计 37 名法官的裁定皆属违法,并据此向国家请求损害赔偿。 本诉讼争点 关于法官的裁定,国家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本诉讼的争点在于,针对法官所做出的逮捕、拘留、驳回保释等裁定,国家是否应负赔偿责任。原告方基于以下理由,主张这些裁定均属违法。 1. 本身并无犯罪嫌疑 大川原化工机事件中,「杀菌」的定义曾是争议焦点。然而,并不存在任何支持侦查机关所采纳之「杀菌」解释的官方数据。在这种情况下,要认定相嶋先生有犯罪嫌疑实属困难,且大川原化工机的喷雾干燥机本身亦不具备「杀菌」能力。这一点不仅是静夫先生,公司多名员工也曾向侦查机关说明过。 这些事实即便从侦查数据中也能看出。然而,法官们并未批判性地审视侦查机关的主张,而是直接照单全收,认定其具有犯罪嫌疑。 2. 逮捕时已充分搜集证据 大川原化工机在被捕前的约一年半期间,侦查机关已搜集了大量证据。此外,亦制作了多份相关人员的供述笔录,除此之外,静夫先生并无湮灭证据之虞。 3. 即便身患重病仍不获保释 静夫先生在拘留期间被诊断出患有晚期胃癌。然而,即便如此仍未获准保释。 长期拘束需要治疗之人的身体,违反了宪法及相关条约。 ▲在拘留运行停止期间终于得以住院的静夫先生。然而,医师告知其余命无多(照片:原告提供) 资金(捐款)用途 诉讼费用:收入印纸费(约 55 万日圆)及预纳邮资(约 1 万日圆)等支付给法院的实际费用 数据搜集之实际费用:诉讼数据的复印费用及各类提交数据的手续费等 其他实际费用:预计用于原告出庭时,以及专家等人前往法院时的交通费等 活动举办与宣传费用:亦计划将捐款用于与本案相关的活动及宣传费用 律师费用等:计划用于支付辩护团成员的着手金、成功报酬、出差日薪等。 原告心声 相嶋先生的妻子 我的丈夫自尊心很强,是一个一直以来都尽心尽力、认真生活的人。当时甚至还没开庭,判决也还没出来。如果那时候保释没有被驳回,能够去医院的话,因为他是个会清楚表达自己意见的人,我想他一定会出庭,堂堂正正地陈述意见。至今想到这种不讲理的事,仍感到懊悔不已,心如刀割。 癌症发病并恶化后,在拘留运行停止的状态下,几乎没有医院愿意收治,法院明知如此却仍 8 次驳回保释请求,我对此感到强烈的愤怒。 我曾经为了无论如何都想救丈夫,对他说过一次:「就算撒谎也好,承认罪行吧,去医院吧。」丈夫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并不打算为了活下去而扭曲信念,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提过了。 我希望法官能感受到写在纸片上那些文本的重量。我衷心期盼他们能亲自修正现行系统的错误,让司法转变为成熟的司法。 相嶋先生的长子 他没有犯下任何罪行。只是认真地遵守规则出口产品而已。尽管如此,却无理地摧毁了我们家庭平静的日常生活,这就是大川原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