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5/11 2. 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现金股利新台币314,825,847元(每股配发新台币2.9058284元)。 3. 其他应叙明事项: (1)订定115年06月30日为除息基准日。 (2)预定115年07月21日发放现金股利。 (3)黑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该公司为一人股东之公司, 依公司法规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职权,不再召开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