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期:115/05/11 2. 被背书保证之公司: (1) 公司名称:丽丰股份有限公司 (2) 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持有100%母公司 (3) 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230,024 (4) 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 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791,500 (6) 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791,500 (7) 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0 (8) 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原因:为母公司丽丰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美金2,500万元授信额度,由100%子公司香港克丽缇娜国际有限公司提供定存美金2,500万元设质担保。 3. 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 内容:无 (2) 价值(仟元):0 4. 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 资本(仟元):824,924 (2) 累积盈亏金额(仟元):2,122,728 5. 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 条件:清偿借款 (2) 日期:银行合约到期日 6. 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3,075,061 7.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791,500 8.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14.19 9.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48.91 10. 其他应叙明事项:汇率以115/4/30计算USD:NTD=1: 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