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 115/05/11 2. 公司名称: 丽丰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 不适用 5. 发生缘由: 本次董事会重要决议摘要如下: (1)通过本公司115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案。 (2)通过本公司115年第一季先不予分派股利案。 (3)通过子公司克丽缇娜(中国)贸易有限公司转投资案。 (4)通过子公司香港克丽缇娜国际有限公司转投资案。 (5)通过子公司香港克丽缇娜国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银行贷款提 供定存单设质担保案。 (6)通过本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案。 (7)通过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及永续发展委员会组织规程乙案。 (8)通过委任永续发展委员会成员案。 (9)通过推选本公司董事长案。 6. 因应措施: 无。 7.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