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4/17 2.预计发行价格:每股以新台币0元发行即无现金对价之无偿配发员工。 3.预计发行总额(股):预计发行普通股总额为新台币15,000,000元,每股面额10元,共计1,500,000股。 4.既得条件: (1)员工自获配限制员工权利新股日(即增资基准日),于下列各既得期限届满仍在职,且未曾违反本公司劳动契约、工作规则、信托契约、保密合约及竞业禁止,或与公司间合约约定等情事,并符合「个人绩效」认定条件,各年度可分别达成既得条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A.于获配日届满 1 年之日,可取得获配总股数之34% B.于获配日届满 2 年之日,可取得获配总股数之33% C.于获配日届满 3 年之日,可取得获配总股数之33% 上述既得股份以四舍五入计算,并以「股」为单位,既得日期如遇假日,则顺延至次一营业日办理。 (2)「个人绩效」认定条件: A.既得期间届满之最近一年度,公司年度税前净利为正数且达成事业单位绩效,个人考核评等达85(含)以上:核予当年度既得比例100%。 B.既得期间届满之最近一年度,未达成公司年度税前净利为正数或事业单位绩效:核予当年度既得比例0%。 C.既得期间届满之最近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等未达85(含)以上:核予当年度既得比例0%。 5.员工未符既得条件或发生继承之处理方式: 员工自获配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后,如有未符合既得条件者,就其未达成既得条件之限制员工权利新股予以无偿收回并办理注销。详细涵盖自愿离职、留职停薪、转调关系企业、死亡或职业灾害、违反合约等不同情况之处理方式。 6.其他发行条件:无 7.员工之资格条件: (1)以授予当日已到职之本公司及国内外控制或从属公司之正式编制全职员工为限。 (2)实际获配股数将参酌年资、职级、工作绩效等因素,由董事长核定后提报董事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