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会决议日:115/05/22 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李秉彦 董事 许国兴 董事 黄英士 董事 萧幸金 董事 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 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 5. 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 赞成权数 1,603,929,386 权(其中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数 1,603,929,386 权),占出席总权数 99.09%; 反对权数 791,900 权(其中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数 791,900 权),占出席总权数 0.04%; 无效权数 0 权,占出席总权数 0%; 弃权/未投票权数 13,895,729 权(其中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数 3,079,928 权),占出席总权数 0.85%。 赞成权数超过法定数额,本案照案通过。 6. 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1)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黄英士 董事 (2) 华创车电技术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许国兴 董事 7.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1) 鸿锜机电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智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 裕隆汽车投资(HK)有限公司/董事长;裕隆(中国)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8.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1) 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3.9平方公里工业园鸿庆公司办公楼;香港九龙长沙湾青山道538号半岛大厦8楼 (2)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36号中银集团人寿保险大厦15楼;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科技文化中心123房间 9.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1) 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电机制造;车载电子、生产线设备、机器人及新世代通信技术等 (2) 投资;采购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从事新产品及高新科技的研究开发;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消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10. 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 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12.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