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115/05/12 2. 公司名称:东莞骅国电子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5. 发生缘由:东莞骅国电子有限公司前于2024/3/29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投资合资公司「骅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40万元,并取得该公司44%之股权。嗣经投资双方审慎评估,考量目前市场环境及营运发展状况,认为现阶段不宜采合资公司方式推动相关业务,经双方协商后,决议调集成作模式,改以资源集成之策略合作方式进行,原订合资案正式取消。本案取消对本公司财务及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6. 因应措施:双方将继续推动基于资源集成的策略合作。 7.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 关键字: 重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