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7。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林嘉勋、姜有谟、周植基、大联大控股、袁兴文、黄素娥、黄淑君、赵书华。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许可兼任其他公司董事或董事长职务。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5.决议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条规定,经本公司115年05月27日股东常会通过,在无损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6.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