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9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郑敦仁、华诚创业投资代表人许先越、谢明谚、萧惠珠、刘仲明、巫永财、姚德彰。 3.许可项目:董事为自己或他人为属于本公司营业范围内之行为。 4.许可期间:董事任职期间。 5.决议情形:赞成权数超过法定数额,照案通过。 6.涉及大陆地区事业之董事:谢明谚、巫永财。 7.大陆地区事业名称及职务:庆邦电子元器件(泗洪)董事长、庆邦电子元器件(深圳)董事、台庆精密电子(昆山)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英宪达董事长、英业达(上海)运行董事兼总经理、英业达集团(北京)电子技术运行董事、英顺达科技运行董事。 8.大陆地区事业地址:江苏省、深圳市、上海市、北京市。 9.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电子零组件生产销售、租赁、电脑产品销售。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