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6/10 2.契约或承诺相对人:某国立医院 3.与公司关系:无 4.契约或承诺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06/10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 (一)标案公告决标金额:新台币110,000,000元。(契约总金额上限) (二)标案公告预算金额:新台币158,550,000元。 履约起讫日期:自115年6月10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7.承诺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8.其他重要约定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9.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拓展业务,增加营收。 10.具体目的:增加营业收入 11.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8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本公司有关财务及营收信息,请依公开信息观测站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