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4/27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远传电信(股)公司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远传电信(股)公司直接持有新世纪资通(股)公司100%股权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12,522,010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11,900,000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是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11,900,000 (8)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为有效提高母子公司间资金运用效率及支应远传电信(股)公司营运周转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经评估远传电信(股)公司营运状况优良及信用风险较低,建议无需征提担保品。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36,070,254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13,775,214 5.计息方式:「基准利率」加计0.10%风险贴水,每月浮动计息,到期偿还本息。「基准利率」系指本公司实际发生借款之月底平均借款利率,倘若本公司无借款利率可提供时,则以前月25日之中华民国银行公会金融业拆款中心台北金融业拆款定盘利率(一个月TAIBOR)作为「基准利率」)。 6.还款之条件:贷与期限一年(自董事会核准日起算),于到期日前还款。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12,000,00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13.02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子公司本身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