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常会日期:115/04/27 2. 重要决议事项一、盈余分配或盈亏拨补:通过承认一一四年度盈余分配案 3. 重要决议事项二、章程修订:无 4. 重要决议事项三、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通过承认一一四年度决算表册(包括营业报告书) 5. 重要决议事项四、董监事选举:不适用 6. 重要决议事项五、其他事项:解除公司法第二○九条有关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7. 其他应叙明事项: (1) 因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系属法人股东一人所组织之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一规定,系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职权 (2) 于同次董事会,一致推举徐旭东先生续任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