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115/04/24 2. 公司名称:达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 发生缘由:林克武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期已达三届,「依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第五条规定,应公告连续提名其担任独立董事之理由。 6. 因应措施:因考量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克武,学经历丰富,于行使职责期间,发挥其专长并给予董事会监督及提供专业意见,故本次选举拟借重其专才继续提名担任本公司之独立董事。 7.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