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耘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行使赎回权公告 **依据:** 依辛耘二发行及转换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办理。 **赎回权行使期间:** 公司于115年06月08日至115年07月07日行使债券赎回权,赎回权价格为债券面额之100.0000%。 ### 详细事宜 (一)、依据与条件: 依辛耘公司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转换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本转换公司债于发行满三个月之翌日(民国113年9月20日)起至发行期间届满前四十日(民国116年5月10日)止,于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盘价格连续三十个营业日超过当时转换价格达百分之三十(含)时,本公司得于其后三十个营业日内,以挂号寄发一份三十日期满之「债券收回通知书」予债券持有人,赎回价格订为本债券面额,以现金收回其全部债券。本公司运行收回请求,应于债券收回基准日后五个营业日内,按债券面额以现金赎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转换公司债。 (二)、转换公司债停止过户期间:不适用。 (三)、通知及受理转换公司债赎回期间:115年06月08日至115年07月07日 (四)、转换公司债收回基准日:115年07月07日 (五)、转换公司债终止柜台买卖日期: 115年07月08日 (六)、挂号寄发债券收回通知书日期: 115年06月08日 (七)、债券收回手续: 1. 债权人请检附「转换公司债帐簿划拨转换/赎回/卖回申请书」(可至各证券商取得),并加盖集保帐户印鉴、证券存折、身分证正反面影本,至往来证券商办理债券收回手续。 2. 债权人得自债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15年06月08日)起至届满日(115年07月07日)之前一营业日止,由债券持有人向往来券商办理赎回手续。 (八)、如欲转换为普通股: 如债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赎回权,拟请求将本转换公司债转换为普通股,最迟应于115年07月09日前至往来证券商办理转换手续。 (九)、公司股务代理机构: - 名称: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代理部 -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83号5楼 - 电话:(02)66365566 **警语:** 请投资人注意,具有请求转换资格者,如未于115年07月09日前以书面请求转换,本公司将按面额计算以现金收回其全部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