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 115/05/12 2. 公司名称: 车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 不适用 5. 发生缘由: 许恩得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连续达三届任期,依「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第五条规定,应公告继续提名其担任独立董事之理由。 6. 因应措施: 1. 董事会经评估许恩得先生过去参与董事会情形及提出之建言,相信许恩得先生仍持续有独立性及公正判断能力,且考量许恩得先生拥有丰富的财务会计专业领域经验,本公司需其经验与洞察力来给与董事会监督及提供专业意见指导。 7.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