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期: 115/04/30 2. 增资资金来源: 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 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 否 4. 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全案发行总金额: 新台币300,000,000元; 发行股数: 30,000,000股 5. 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 不适用 6. 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 不适用 7. 每股面额: 新台币10元整 8. 发行价格: 实际发行价格及募集总金额俟奉主管机关核准后, 授权董事长于董事会授权之价格区间内,依相关法令规定 及视市场状况与证券承销商议定之。 9. 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 发行总股数之10%,计3,000,000股 10. 公开销售股数: 发行总股数之10%,计3,000,000股 11. 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 发行总股数之80%,计24,000,000股 12. 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原股东及员工认购不足或分配不足一 股部分、原股东逾期未拼凑者,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13. 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 与原发行普通股相同 14. 本次增资资金用途: 充实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15. 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次增资案奉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于 授权之价格区间内另订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发行条件、募集金额、增资认股 基准日、增资基准日及办理其余增资发行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