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8。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董事 苏开建、达方电子(股)公司代表人李瑞荣、达方电子(股)公司代表人张鸣助、达方电子(股)公司代表人汪维之。独立董事 张嘉纹、王永和、汪建民、沈锡文。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1)苏开建:达方电子(股)公司董事长暨首席执行官、达瑞创新(股)公司董事长、明基文教基金会董事、铁兴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宇科技(股)公司董事长、达宇电能科技(股)公司董事长、BESV JAPAN Co., Ltd.董事长、Astro Engineering Vietnam Co., Ltd. 董事长。(2)达方电子(股)公司代表人李瑞荣:咏业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3)达方电子(股)公司代表人张鸣助:咏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4)达方电子(股)公司代表人汪维之:达方电子(股)公司副总经理。(5)张嘉纹:友霖生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合机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续委员会召集人、创巨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资报酬委会召集人。(6)王永和:南茂科技(股)公司独立董事。(7)汪建民:达迈科技(股)公司独立董事。(8)沈锡文:晶彩科技(股)公司独立董事。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本案经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股东之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过。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达方电子(股)公司代表人张鸣助。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达方电子(股)公司代表人张鸣助、咏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咏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丽山路65号平山民企科技园3栋609。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咏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无线通信用天线与模块设计及行销。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