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并购种类(如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 合并 2. 事实发生日: 115/4/29 3. 参与并购公司名称(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设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标的公司之名称: 存续公司:讯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连科技」) 消灭公司:CyberLink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Corp.(以下简称「CyberLink-B.V.I」) 4. 交易相对人(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让与他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之交易对象): CyberLink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Corp. 5.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 是 6. 交易相对人与公司之关系(本公司转投资持股达XX%之被投资公司),并说明选定收购、受让他公司股份之对象为关系企业或关系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响股东权益: CyberLink-B.V.I为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为集成集团资源,提升营运效益,依企业并购法第19条进行合并,不影响股东权益。 7. 并购目的及条件,包括并购理由、对价条件及支付时点(注七): 为集成集团资源,提升营运效益,依企业并购法第19条与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进行合并。合并后,消灭公司已发行股份均因合并而抵销,不发生合并换股。 8. 并购后预计产生之效益: 提升管理效率与降低营运成本。 9. 并购对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之影响: 不影响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 10. 并购之对价种类及资金来源: 不适用。 11. 换股比例及其计算依据: 本公司简易合并持股100%之子公司,未发行新股及支付现金作为合并对价。 12. 本次交易会计师、律师或证券承销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见: 不适用 13. 会计师或律师事务所名称或证券承销商公司名称: 不适用。 14. 会计师或律师姓名: 不适用。 15. 会计师或律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16. 独立专家就本次并购换股比例、配发股东之现金或其他财产之合理性意见书内容(一、包含公开收购价格订定所采用之方法、原则或计算方式及与国际惯用之市价法、成本法及现金流量折现法之比较。二、被收购公司与已上市柜同业之财务状况、获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较情形。三、公开收购价格若参考鉴价机构之鉴价报告者,应说明该鉴价报告内容及结论。四、收购人融资偿还计划若系以被收购公司或合并后存续公司之资产或股份为担保者,应说明对被收购公司或合并后存续公司财务业务健全性之影响评估)(注七): 不适用。 17. 预定完成日程(注七): 暂订合并基准日为民国115年6月15日,合并基准日如有变更必要时,授权董事长与参与合并公司之代表人另行协议订定。 18. 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或分割)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注二): 自合并基准日起,消灭公司之帐列资产、负债及一切权利义务,均由存续公司依法概括承受。 19. 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数据(注三): 存续公司:讯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营业项目:电脑软件销售。消灭公司:CyberLink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Corp. 主要营业项目:专业投资。 20. 分割之相关事项(含预定让与既存公司或新设公司之营业、资产之评价价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东所取得股份之总数、种类及数量;被分割公司资本减少时,其资本减少有关事项)(注:若非分割公告时,则不适用): 不适用。 21. 并购股份未来移转之条件及限制: 不适用。 22. 并购完成后之计划(包含一、继续经营公司业务之意愿及计划内容。二、是否发生解散、下市(柜)、重大变更组织、资本、业务计划、财务及生产、对公司重要人员、资产之安排或运用,或其他任何影响公司股东权益之重大事项): 不适用。 23. 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无。 24. 其他与并购相关之重大事项: 不适用。 25. 本次交易,董事有无异议: 否 26. 并购交易中涉及利害关系董事信息(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称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关系之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或预计投资其他参加并购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价格、是否参与并购公司之经营及其他投资条件等情形)、其应回避或不回避理由、回避情形、赞成或反对并购决议之理由)(注七): 无。 27. 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 否 28. 营运模式变更说明(注四): 不适用。 29. 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注五): 不适用。 30. 资金来源(注五): 不适用。 31. 其他叙明事项(注六): 本公司前于民国115年3月18日代子公司 CyberLink-B.V.I 公告其与本公司董事张华祯共同签署联盟协议(Consortium Agreement),并向 Perfect Corp. (Cayman) 发出初步且不具约束力之取得全部股份并私有化提案。兹因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