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4/29 2.买回股份目的: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 3.买回股份种类:普通股 4.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元):1,410,163,164 5.预定买回之期间:115/04/30~115/06/29 6.预定买回之数量(股):2,000,000 7.买回区间价格(元):45.00~90.00,公司股价低于区间价格下限,将继续买回 8.买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9.预定买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比率(%):2.52 10.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积股数(股):0 11.申报前三年内买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无买回 12.已申报买回但未运行完毕之情形: 1)本公司于106/12/13实施库藏股,原预定买回之数量3,000仟股,实际买回2,999 仟股,本次未运行完毕之原因为兼顾市场机制及维护全体股东权益,视股价变 化及成交量状况采分批买回策略,因而未依原预定数量完全运行完毕。 2)本公司于107/11/7实施库藏股,原预定买回之数量2,000仟股,实际买回1,394 仟股,本次未运行完毕之原因为兼顾市场机制及维护全体股东权益,视股价变 化及成交量状况采分批买回策略,因而未依原预定数量完全运行完毕。 3)本公司于109/3/25实施库藏股,原预定买回之数量2,000仟股,实际买回1,205 仟股,本次未运行完毕之原因为兼顾市场机制及维护全体股东权益,视股价变 化及成交量状况采分批买回策略,因而未依原预定数量完全运行完毕。 13.董事会决议买回股份之会议纪录: 115年04月29日董事会记录。 14.「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条规定之转让办法: 不适用。 15.「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转换或认股办法: 不适用。 16.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之声明: 本次买回股份总数,仅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2.52%,且买回股份所需金额上限仅占本公司流动资产之 6.92%,兹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股份之买回并不影响本公司资本之维持。 17.会计师或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 讯连公司买回股份后对公司每股净值、每股盈余、股东权益报酬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现金流量状 况及财务结构并无重大影响。 18.其他证期局所规定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