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会决议日:115/05/29。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焦佑钧、靳蓉、林之晨、林一平、华新丽华、金鑫投资、管中闵、李钟培、蒋尚义。3. 许可项目:担任新唐科技、华新科技、台湾大哥大等公司董事或经理人职务。4. 期间:自就任之日起。5. 决议情形:经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6. 大陆地区事业: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