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5/12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华能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直接持股96.59%之子公司。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374,624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100,000 (5)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100,000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否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200,000 (8)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营运周转。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350,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58,997 5.计息方式:按年利率2.1%计算。 6.还款之: (1)条件: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日期:依动拨日起一年内。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257,356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27.48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母公司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