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6/09 2.公司名称:亚旭电脑(股)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亚旭电脑截至115年03月31日止,累积亏损为新台币5,054,812仟元 已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 6.因应措施:已依法提交董事会(代行股东常会职权)报告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因前期投资5G等新产品导致费用增加,致累积亏损新台币5,054,812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