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本公司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 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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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华硕公司本次公告的资金贷与,其事实发生日期具体是哪一天?
- A: 根据华硕公司的正式公告,本次资金贷与所涉及的事实发生日期为中华民国115年6月8日,这是公告中明确记载的关键信息。
- Q: 本次华硕公司资金贷与的接受方是哪家企业,该公司与华硕有何关联?
- A: 本次华硕公司资金贷与的接受方是ASUS GLOBAL PTE. LTD.,这家公司是华硕集团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两者存在全资控股关系。
- Q: 华硕公司本次向ASUS GLOBAL PTE. LTD.新增的资金贷与金额是多少,原因又是什么?
- A: 华硕公司本次向ASUS GLOBAL PTE. LTD.新增的资金贷与金额达到新台币4,703,250仟元,主要原因是为子公司提供短期资金融通。
- Q: 接受华硕公司资金贷与的ASUS GLOBAL PTE. LTD.是否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品?
- A: 根据华硕公司的公告内容,接受资金贷与的ASUS GLOBAL PTE. LTD.并未提供任何担保品,公告中清楚注明担保品栏位为“无”。
- Q: 截至公告所述事实发生日,华硕公司整体资金贷与余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的比率是多少?
- A: 截至公告所述事实发生日,华硕公司整体的资金贷与余额是新台币37,058,250仟元,其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的比率达到了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