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0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陈伦庆董事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巨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巨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同第十四届董事任期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 投票表决同意通过,赞成之股东表决权数占出席股东总表决权数95.42%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