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2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董事:韩承斌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 经表决后照案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