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期:NA 2. 名称:华南永昌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度第 1 次无担保次顺位普通公司债 3. 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否 4. 发行总额:新台币贰拾壹亿伍仟万元整 5. 每张面额:新台币壹佰万元 6. 发行价格:以票面金额十足发行 7. 发行期间:10 年 8. 发行利率:固定年利率 2.45% 9. 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无 10. 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充实营运资金或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并提升资本适足率。 11. 承销方式:委托证券承销商采洽商销售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12. 公司债受托人: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承销或代销机构:华南永昌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5. 代理还本付息机构: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签证机构:不适用 17. 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不适用 18. 卖回条件:不适用 19. 买回条件:不适用 20.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21.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22.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