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5/20 2.公司名称:联昌电子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业经115年股东常会决议通过办理减资弥补亏损 6.因应措施: (1)本公司业经115年5月20日股东常会决议通过办理减资弥补亏损,减少资本新台币302,125,780元,销除已发行股数30,212,578股,减资比例约为27.23644756%,减资后实收资本额为新台币807,144,360元,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发行股份为80,714,436股。 (2)本公司债权人对此次减资案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翌日起32天内(自民国115年5月21日起至民国115年6月22日止),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视为无异议,特此公告。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