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发生日为115年5月20日。联嘉光电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说明,本公司董事会于114年11月13日决议办理114年度现金增资发行新股,原申报发行普通股50,000千股,并于114年12月18日获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生效(金管证发字第1140366889号)。后续申请资金募集时间展延三个月至115年6月17日,亦于115年3月16日获准(金管证发字第1150334826号)。因考量近期资本市场行情,以及为降低对股东权益之影响,本公司于115年5月7日董事会决议,将本次现金增资发行股数由原50,000千股调降至36,000千股,以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作业。此调整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15年5月20日同意在案(金管证发字第1150343745号)。公司将通过公开信息观测站发布此重大消息,以确保投资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