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会决议日:115/05/26。2. 许可董事:吴永中、颜永成、福田聪、陈楚文、黄孝信、李钦诚、林佩桦、苏义渊。3. 许可项目: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之营业项目。4. 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期间。5. 决议情形:经票决结果本案照案通过。6. 大陆地区事业:不适用。7. 对财务影响:不适用。8. 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