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约种类:自地委建 2.事实发生日:115/5/6~115/5/6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5月6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契约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6.契约主要内容(含契约总金额、预计参与投入之金额及契约起迄日期) 、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1)本公司于民国111年5月11日公告,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新建厂房投资计划预算案,预计工程总金额不超过新台币850,000仟元, 并于民国112年3月7日公告采自地委建方式办理厂办大楼工程, 并已揭露相关契约内容。 (2)因应实际建厂需求,民国115年5月6日董事会决议通过, 追加本案预算新台币100,000仟元。 (3)综合上述,追加后本案总预算为新台币950,000仟元。 7.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结果: 不适用 8.不动产估价师姓名: 不适用 9.不动产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10.取得之具体目的: 扩充研发能量及因应未来营运发展需求 11.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意见: 无 12.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3.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 115 年 5 月 6 日 14.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6.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7.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8.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19.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0.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1)本公司前于民国111年5月11日公告,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新建厂房投资计划预算案,预计工程总金额不超过新台币850,000仟元。 (2)其后于民国112年3月7日公告,本公司采自地委建方式办理 厂办大楼工程,并已揭露相关契约内容。 22.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