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耀于115年4月30日,由其重要子公司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中通过一项决议,允许新任董事林以山、王曹正雄及陈效光,在其担任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期间,从事与该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业务。此项解除竞业禁止之限制案,已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已发行股份总数之股东出席,且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照案通过。无其他应叙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