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3/12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5/06/08 3.股东会召开地点:宜兰县冬山乡德兴四路9号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频辅助股东会/视频股东会):实体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14年度营业报告及财务状况报告。 (2):审计委员会审查114年度决算表册报告。 (3):本公司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报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承认114年度决算表册案。 (2):承认114年度亏损拨补表案。 7.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讨论修订本公司背书保证办法案。 8.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 (1):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10.临时动议: 11.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04/10 12.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06/08 13.其他应叙明事项:A.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行使期间 自115年05月09日至115年06月05日止,请股东迳登录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e票通」。网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依相关说明投票。 B.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及192条之1规定,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及董事候选人名单。 1.受理期间:115年3月14日至115年3月23日止(共10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邮寄者以受理期间内寄达为凭,并请于信封封面注明:「股东会提案函件」或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函件」字样,并以挂号邮件寄送,并叙明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2.受理处所:翔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光复南路438号12楼) C.本次股东常会纪念品为:高级文青随行杯 (一)本公司股东会纪念品发放原则: 持股未满1000股之股东,除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者得领取外,本公司将不予发放纪念品。 (二)本公司不收取纪念品保证金,另交付纪念品予征求人之相关事项如下: 1.征求人应于委托书征求书面数据送达公司之规定期限最末日以前以书面申请领取纪念品;本公司将于征求人委托书征求书面数据送达公司之规定期限最末日后3日内,且最迟于寄发股东会召集通知2日前,将纪念品配送至各征求人指定之地点或征求人至本公司指定之地点领取。 2.倘征求人未于规定期限前填具书面数据向本公司请领纪念品,本公司将于收到征求人请领纪念品书面数据之日后3日内交付纪念品予征求人。 (三)股东会纪念品发放日期、时间及地点详开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