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6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独立董事:李昉亭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董事为自己或他人为属于公司营业范围内之行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期间。 5.决议情形:经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股东之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过。 6.大陆地区事业: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