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4/29 2. 减资缘由:因原获配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员工于离职/退休当日即视为丧失达成既得条件资格,本公司将依原发行价格收回买其股份并办理注销。 3. 减资金额:新台币1,820,000元。 4. 消除股份:182,000股。 5. 减资比率:0.072% 6. 减资后股本:新台币2,536,449,140元。 7. 预定股东会日期:不适用。 8. 预计减资新股上市后之上市普通股股数:不适用。 9. 预计减资新股上市后之上市普通股股数占已发行普通股比率(减资后上市普通股股数/减资后已发行普通股股数):不适用。 10. 前二项预计减资后上巿普通股股数未达6000万股且未达25%者,请说明股权流通性偏低之因应措施:不适用。 11. 减资基准日:115年4月30日。 12. 其他应叙明事项: (1)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53,826,914股,本次注销限制员工权利新股计182,000股,本案减资后股份为253,644,914股。 (2) 减资基准日为115年04月30日,嗣后如因实际作业有变动,拟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调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