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6/10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1)董事:诚意投资(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李成家 (2)董事:诚意投资(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李伊俐 (3)董事:诚意投资(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赖育儒 (4)董事:诚意投资(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李育家 (5)董事:力领投资(股)公司 (6)董事:力领投资(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李伊伶 (7)董事:华蔚有限公司 (8)独立董事:陈慧游 (9)独立董事:欧淑芳 (10)独立董事:张鸿仁 (11)独立董事:林启峰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公司之营业行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表决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