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物名称及性质:使用权资产-不动产(办公室及仓库),座落于:台南市永康区东桥一路208号。 2. 事实发生日:115/5/12~115/5/12 (西元2026年)。 3. 董事会通过日期:民国115年5月12日 (西元2026年)。 4. 其他核决日期:不适用。 5. 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交易单位数量:面积为289.14平方公尺,约87.46坪。交易总金额:使用权资产约新台币1,275,444元。 6.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统升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之关系:统升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愿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母公司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企业。 7.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基于业务上之整体规划。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不适用。 8.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不适用。 9. 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不适用。 10.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付款条件:依合约约定金额每月支付。付款期间:115年09月01日~117年03月31日 (西元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11.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交易之决定方式: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参考区域内厂房出租价格及出租人修缮费分摊金额。决策单位:董事会。 12. 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长兴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估价金额:新台币1,298,519元。 13. 专业估价师姓名:林涵瑜。 14. 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107) 南市估字第000081号。 15. 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6. 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7. 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不适用。 18. 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不适用。 19.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20. 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21.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22. 经纪人及经纪费用:无。 23.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营业需求之仓办使用。 24.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无。 25.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6.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民国115年5月12日 (西元2026年)。 27. 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是。 28. 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 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30.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不适用。 31. 其他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