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4/09 2.公司名称:统一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公告处分理财产品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永丰银行(中国)人民币 371 天期结构性存款,交易总金额:人民币 100,000,000元,利息收入:人民币3,049仟元。交易相对人: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交易决定方式:比价;价格决定参考依据:依市场利率;决策单位:依公司核决权限办理。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处分保本收益之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