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9。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董事:统一企业(股)公司代表人 罗智先、董事:统一企业(股)公司代表人 黄钊凯、独立董事:林亿彰。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担任与本公司营业范围内相同类似之其他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或经理人职务。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5.决议情形:赞成权数超过法定数额,本案照案通过。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罗智先董事。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张家港统清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详如公告清单。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方便面、饮料、乳品、肉品、矿泉水等制造及销售。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重大影响。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