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期: 115/05/07 2. 增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 否 4. 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总金额:新台币300,892,000元; 总股数:30,089,200股 5. 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 不适用 6. 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 不适用 7. 每股面额: 新台币10元 8. 发行价格: 不适用 9. 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 不适用 10. 公开销售股数: 不适用 11. 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 不适用 12. 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如依换股比例应换发之本公司股份有不满一股之畸零股者,得由台湾精星股东自行合并归一人转换,或由本公司依股份转换基准日前之最后交易日收盘价(下称「市价」),按比例折算现金(四舍五入计算至新台币「元」为止)支付之,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洽特定人以市价承购该等畸零股。倘依法令规定或作业需要而有变更本项畸零股处理方式之必要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与台湾精星另行协议办理之。 13. 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 与本公司原已发行之普通股相同 14. 本次增资资金用途: 不适用 15. 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