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8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1)独立董事:朱尚祖、(2)独立董事:马嘉应、(3)独立董事:卢文祥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投资或经营其他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并担任董事之行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之期间。 5.决议情形:经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股东之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