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桃园市龙潭区潜龙段厂房 2.事实发生日:中华民国115年5月6日 3.董事会通过日期: 中华民国115年5月6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授权董事长于总金额新台币4.42亿元内依法依规洽谈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对人:桃园市龙潭区乌树林工业区土地及厂房所有权人 2.与公司之关系:无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8.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9.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10.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1.交付或付款条件:依约定付款 2.契约限制条款;待实际签约后另行公告 3.其他重要约定事项:待实际签约后另行公告 1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1.交易之决定方式:双方议价 2.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参考专家估价报告及市场行情 3.决策单位:董事会决议并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全权处理购置及签约相关事宜 12.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中华征信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 估价金额;新台币442,441,727元 13.专业估价师姓名: 巫智豪 14.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108)北市估字第000274号 15.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7.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8.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9.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0.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1.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2.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依合约规定办理 23.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因应本公司营运发展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5.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6.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中华民国115年05月06日 27.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否 28.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 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 31.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