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会决议日: 115/05/21 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1) 董事: 华绍投资(股)公司代表人 洪尧昆 (2) 董事: 澄隆投资(股)公司代表人 萧明珠 (3) 董事: 洪尧俊 (4) 董事: 洪尧智 (5) 董事: 洪春霖 (6) 董事: 洪蔷茗 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投资或经营其他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的公司之行为。 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 任职本届董事期间。 5. 决议情形: 经票决结果本案照案通过(依公司法第209条)。 6. 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与上述 (1)-(6) 相同。 7.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1) 洪尧昆: 厦门福寿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福寿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2) 洪尧智: 厦门福寿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3) 洪尧俊: 厦门福寿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8.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镇环城东路207号 9.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 厦门福寿实业有限公司: 水产、畜禽、饲料和水产品、农副产品、植物油脂加工生产 - 厦门福寿贸易有限公司: 宠物食品、用品及器材等批发及进出口 10. 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 不适用 11. 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不适用 12. 其他应叙明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