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8。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1)独立董事 徐保罗、(2)独立董事 朱炫琏、(3)独立董事 陈正。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兼任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类同公司之董事。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本届董事任期。5.决议情形:经115年05月28日股东常会依法决议通过解除董事竞业行为限制。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不适用。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无。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