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6/11 2.公司名称:百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为活化公司资产、提升资产运用效益及充实营运资金, 董事会决议授权董事长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办理本公司坐落于桃园市中坜区东园路土地及厂房之出售评估、 议价、签约及相关处分事宜。 6.因应措施: 本公司将依「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进程」及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后续如有确认交易对象、交易价格或签订相关契约等情事, 本公司将依「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进程」及相关法令规定办理公告。